就可以確定開罰單了呢?
你好,檢舉交通違規是積德,這幾天一直有違規停車造成車禍死亡的新聞,我們的警察不出門開單,每個人都可以拍照檢舉!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12/11 11:22 回覆
#2
千葉傳奇
於 2013/12/17 10:26
一定要給你的義行鼓勵一下,這些自私的違停車輛,逼的摩托車必須騎到快車道,置別人安危於不顧,拍照舉發略施薄懲剛好而已。
感謝您的鼓勵與支持,與其在心中氣憤,還不如拍下檢舉,我就這樣完成了快2000件檢舉案!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01/27 17:26 回覆
#7
張志遠於 2014/02/04 23:15
版主你好:本人在過年期間也利用數位相機及行車紀錄器,檢舉不守法的駕駛人(含違規停車)大概有二百多件,真的很感慨部分民眾公德心及法紀觀念淡薄、還有警方執法怠惰,有的違規者還會見笑轉生氣拿球棒打人,可見這些人只會檢討別人不會檢討自己是否違規造成別人不便,希望警方能夠依法開罰,給這些不守法的人得到教訓~
讚!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02/06 09:07 回覆
#8
張志遠於 2014/02/12 22:55
請問版主:寄到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的交通違規案件,除了必須檢附檢舉人及違規者的相關資料,請問是否還需要檢附交通警察大隊官方網站(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所公布的檢舉表格呢?
您說的 WORD 檔,為了讓我的檢舉案都能成立,寄到各分局有可能會消失在茫茫大海
感謝,TCPG 就是新北市警察局,讚喔!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02/14 18:01 回覆
#10
志遠 張於 2014/02/28 12:29
今天碰到一件事情,讓我覺得好笑有可悲,可能是我以前拍照違規照片向警方檢舉,害對方吃了3張罰單,對方疑似心有不甘,被對方瞪了一眼沒有給我好臉色看,我覺得既然只要不違規就不要怕別人檢舉!倒是您的應變能力要強,拍照時有時會有人幹樵,或是從遠方跑出來質問你為何拍或是來追你,這時你一定不要出口與出手,拍完照就走人,因為你有他違規停車的證據,你一定贏!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09/09 09:07 回覆
#22
給你一個讚於 2014/09/08 19:48
我也常檢舉違規停車 使用1999,但效率非常差,如果是臨時違停,警察來之前,車主都走半小時了!
所以本人都不會打電話檢舉,自己拍照 + 錄影存證,再上傳警察機關的檢舉系統,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10/14 09:59 回覆
#24
小宏宏於 2014/10/16 20:40
支持你! 加油 我也是看了違規停車很不爽,第一次檢舉是我機車停在機車停車格被汽車車主移出停車且對面就是汽車停車場,我的安全帽還掉了。不爽就檢舉但警察有點讓我不爽等了45分鐘打了三次110才來。第二次就是最近的新莊廟口水門外停車場出口違停一堆不想繳費的且已好幾個月從來没有警察開單且也没看到有人檢舉!那麼誇張没人檢舉且固定是那些車,第一次打電話現場等警察開單有來且開單,昨天再打電話檢舉没現場等,下班後去看車還是同一批但没告發單,今天再檢舉且告知昨日没看到告發單,但警察有點不耐煩有點不爽。下班在去看没有紅單。不要逼我現場等警察開單。
1. 警察局就在新莊廟街旁邊,打110等很久才來,這是正常,因為您報的案並不是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10/17 14:10 回覆
#25
赫米堤茲於 2014/11/03 11:10
支持大大,你做法可以減少一些機車為了閃車而發生的不必要的易外,且可讓巷口出入暢通,挺你+1
的確,汽車違規停車,就是機車殺手,祝您一切順心!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12/10 10:47 回覆
#33
JL於 2014/12/10 23:29
我也是一個看見違停不檢舉就睡不著的小市民, 這樣的行為常被周遭人潑冷水(嫌我吃飽太閒, 真的很沮喪), 今天又上網檢舉違停時, 發現了版主的理念與行動, 真的令我非常佩服, 你的po文也給了我繼續支持的力量, 對的事就是要堅持!!!感謝還有您這樣的正義之人存在, 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
請您務必繼續保持此熱忱之心!加油,並給自己100個讚喔!祝安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4/12/11 11:17 回覆
#34
訪客於 2015/01/06 12:24
最近飽受違規停車之人所苦甚至被嗆聲,看看了您的文章之後,才驚覺所拍的照片是垃圾,哀,忍受了半年,報警無用,寫信給高雄警察局長無用。看來只有自力救濟了,會認真拍照,維護自身交通安全,違規停車害人不淺,不知道下一個因為違停倒在路上的是誰?
別氣餒,檢舉交通違規是法律所明文允許,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5/01/06 16:42 回覆
#35
阿文於 2015/01/06 16:58
我也住高雄市,我覺得拍照檢舉應該是有開單的,因為上高雄市警局網站有話要說裡的第五項檢舉之後約7~10幾天會得到回復說有開單,實際有沒有開?我也不知道,但是經常違停的車輛除了少數鐵齒的車主,大部份同一輛車檢舉幾次之後就很少看到違停(紅線與併排),應該是有開才對,我拍照也遇過車主或路人詢問,目前的作法是一概不予理會,而且車主嗆聲的話,除非他不違停,否則我就專照他那台你要檢舉一輛車違停,照片/影片是最基本的証據,可能是你沒熟悉拍照的重點,不然以我從去年才開始檢舉違停車輛以來,除了剛開始的檢舉退件率較高(照片沒車前/車後拍或是沒拍到重點),後來檢舉案件幾乎都100%成立
讚!請試著檢舉看看囉,加油!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5/01/08 10:34 回覆
#37
訪客
於 2015/01/09 23:41
想請問您,高雄警政信箱—次只能-個檔,怎附上車頭,車尾照,謝謝
用 EMAIL 寄出檢舉照片 與 說明祝 一切順心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5/01/11 14:57 回覆
#40
阿文於 2015/01/11 14:01
街景車是把拍的影像公開在網路上供人觀看,拍照檢舉是寄去警政單位,我不認為這樣會有任何情、理、法方面的爭議,那闖紅燈照相,超速照相是不是也會拍到沒違規的車輛?路上、店裡、大樓...等的監視器不管什麼人還不是照拍?行車記錄器也是所有畫面通通記錄,這些又要怎麼解釋?
感謝留言囉!感恩您的留言囉!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5/02/03 09:35 回覆
#47
訪客高雄於 2015/02/04 22:13
想請教您,晚上拍照如果不用閃光燈,就都很難連紅線一起拍照,就連車牌也有點模糊不清甚至有些車主開著大燈直閃無法拍照成功,以致於多次檢舉不成。有無更好的方法拍攝,我不會玩相機,想寄張照片請你指教,我檢舉的對象是附近店家,超沒公德心,把紅線當作自家停車專數車位,從沒想過是否擋住他人出入口
1. 過去我是沒有在怕的,晚上拍就是開閃光燈呀,跟你一樣,我的初衷就是希望,我的家人也能有個好的步行環境,所以我是三年前開始檢舉交通違規這個行為,而讓騎樓停車亂象消失。我都是在步行時,手持高畫質針孔攝錄,邊走邊拍不會回頭再拍,所以不會像你前、後各拍一張,事後都是用截圖方式取景檢舉。新北市交通大隊的檢舉系統很爛,一部車檢舉一筆,簡直是耗費大量時間。一般我是透過新北市長信箱,我也知道市長根本看不到我的熱心,只因為一次可以寄出20M的檔案,對我比較方便,而且事後會回覆舉發成功與否的說明。少數無法成案的檢舉,剛開始只會說不成案,經我再三詢問,現在看到我的案件,都會詳述無法成案的原因,藉此也可累積我的經驗值。最後,佩服你的公開拍照,我無法和你一樣,原因是我在附近上班。說到底,大家都是鄰居,只能用這樣的方式教他們認識交通法規,只能說抱歉了~
很開心 新莊區 也有很多人再檢舉2 檢舉數量因人而異,檢舉一件總比都不檢舉好,因為被修法打壓只剩+六日,所以除非是剩最後一天必須上傳完畢而用的深夜時間,否則我的作息完全正常囉,感謝提醒,加油囉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5/03/15 10:39 回覆
#56
笑談風月
於 2015/03/14 16:48
給台南大大~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6款規定,「駕車(汽機車)行駛人行道」,應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罰鍰,因此,汽(機)車行駛於人行道屬違規行為,應無疑義。如機車有通過人行道之需要(如於劃設之機車停車格停車),駕駛人應以牽引方式通過,以符合法規。於是,在我去年一整年打了上百通無效後,前些天利用桃園1999線上檢舉平鎮分局不開單的事情,也將當時違規照片附上了。卻看到1999處人員將案子又轉回平鎮分局員警處理,目前正等平鎮員警回覆案件中。一些狹窄的巷道一些年輕人總是四五個人併排走,前幾天路過一間餐廳,馬路是單線雙向,一群人就站在馬路上,把車道都占了近三分之二,有一個站得最出來,我看他他也看我就是一副你敢碰我一根寒毛你就試看看,國中生特別多,這種人有沒有辦法檢舉?
哈哈哈這是我的想法囉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5/08/15 14:11 回覆
悄悄話
悄悄話
#76
tcuala
於 2016/06/07 11:06
想不到有這種說謊不要臉的被檢舉人,我一般檢舉完當天就會刪照片,因為手機相片的雲端備份功能會很耗電也很佔雲端硬碟的容量,一天大約50張照片,一個月就上千張了...看來留底還是有必要的,真討厭
這是我還沒用錄影檢舉的年代我管不著呀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6/06/07 11:19 回覆
#77
tcuala
於 2016/06/07 11:39
我都是用手機的APP檢舉小幫手,手機照相,手機上傳,一機搞定,很方便,缺點就是手機晚上畫質不是那麼好,牌照有時候不是那麼清楚,另外最大的問題是手機拍照有時候會被人發現,小弟孱弱,先前被人攔下來真的很怕身家安全不保。看判決書違規人千奇百怪的理由,就像看笑話大全一樣,哈哈哈
惡性大別真的動怒
智障為了替自己的罰單出一口氣
所以來我這裡發言
發智障的言論
認真就中計囉
也看的出您的性情
容不下這種無恥低級言論而迫不及待來反駁
這種個性真是與我一致呀
紀錄器當然合法
只有被檢舉的人才會覺得不行
關於這個人的留言
我不想花太多時間打字
等等幾行打發就好
反正愛違規的智障垃圾都是自己成為國王呀
不行哦,不能哦,不可以哦
我又不是你王國的愚民
你說不行,我還是繼續檢舉呀
感謝連續分享
判決書內容是有法律效用的
我想那位發文者一定不會苟同
因為愚蠢加智障上身
怎會認同,是吧
感恩啦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6/10/05 17:29 回覆
#88
笑談風月
於 2016/10/05 18:18
惡性大...有影片, 結果高公局:經檢視您提供之違規檢舉資料,雖所指車輛之違規行為明確,但影像無日期與時間,容有舉發爭議;依據上揭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十三條第四款規定,本案以不舉發為宜。我很想拍照檢舉…但我怕警察局跟他們有勾結會吃案或是偷偷把檢舉人的個資給他們…請教po主檢舉完是會把案件分配到當地分局的警察局嗎?還是沒關係…我們真的受不了了…請求po主給個請示~十分感謝!
湯圓
您的情況就是守法者被特權違規者欺負
當忍耐程度爆表
就是兩條路
一是不顧一切來反應檢舉
二是妥協特權,把機車停遠一點,
然後接受搬家車天天違停
選擇二
我也不反對,也很輕鬆
反正車停遠一點
也才多走幾分鐘,抓個寶還不賴
只是選擇二
違停特權不會消失
除非搬家公司倒了,自己搬家了
才有恢復的可能
這不會是我的選項
我會選擇一
設計幾條方案多管齊下
檢舉任何案件或是違規
請放心絕對不會有任何個資被洩的問題
這一點只有您自己接受才有用
否則我講再多
還是白搭
你就看這一年來有沒有什麼檢舉被洩的新聞
就可以放心啦
要選擇檢舉這條路
取證就是非常重要
檢舉絕對不是向管區派出所檢舉
一定是向縣市分局檢舉
甚至到署長那邊
才有意義
所以
您決定是一還是二
繼續談才有意義
為了避免車又被移動開單
先停遠一點囉
等待您的決定啦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6/10/19 23:38 回覆
#95
想一嘗檢舉成就感的寶寶於 2016/11/03 00:43
一直很看不慣深夜違停的人,請問深夜檢舉成案的機會大嗎?
半夜12點以後
自己拍照錄影檢舉違停
已經有網友分享
被新竹分局以 不舉發處理
用加強勸導來回覆
新北市我沒有試過
反正半夜違停還是違規
就是去檢舉
看看警方如何處置
加油 交通違規必檢舉於 2016/11/03 07:50 回覆
#96
笑談風月
於 2016/11/03 09:17
當時那個新莊小巷